对这个问题回答基本是有两点,大的一条是,我军历来有一条铁的纪律,即,一切缴获要归公,大到飞机坦克,中到汽车,军用物资,枪支弹药友田彩也香番号。小到钱币,私人用品,及手表等等,这一切都要上交交公。(这里注意,我军规定对俘虏不得搜身,傍虏个人物品不许没收,罚没。如钱币,手表,书信,纪念品等,军用物品除外。)

二,一个是战场上敌方枪支缴获后也不能为自己个人使用友田彩也香番号。因为现在中,美,俄三大国枪械使用的弹药口径各不相同,(中国,5.8X42毫米,美国,5.56X45毫米,俄罗斯5.45X39毫米)所以捡莸敌方枪支后,因为其使用的弹药与我不同,无法获得弹药补充,因此打完原枪里的几发子弹后因无法获得弹药补充,立即变成了土话说的"烧火棍"了。

再者,我军统一后勤供应的弹药,在打仗时要统一分配,当然也要使用统一口径的我军枪械,一个士兵拿着一支不能使用已方弹药的外军武器,这是不可想象的友田彩也香番号。

一句话友田彩也香番号,一切缴获要归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