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给予13名学生退学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给予13名学生退学处理】据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网站消息,近期,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对符合退学情形的13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学院已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学生,如果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13日起,在10日内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退学处理:(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培 养环节和培养要求的;(二)经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 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三)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 者申请复学但经审核不予复学且已经达到最长休学年限的;(四)未经批准连续14天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或者未经批准连续离校达14天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或 者开学15天后仍未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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