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贩卖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举行公然宣判,以贩卖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