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看?作为一个文物工作者,当然是很无奈啊美籍华人捐赠文物。看到这个新闻之后,先后经历了恶心、愤怒、无奈的感觉。

捐赠人翁万戈,1936年考入上海交大,1938年于危难之际赴美留学,躲过了中日战争的硝烟,避免了“偌大中国无处放书桌”的窘迫美籍华人捐赠文物。1948年再次收拾细软及藏品赴美,也再次躲过了可能的“清算”,因此人家对美国有感情,也是正常的。而作为美籍华人,长期资助波士顿艺术博物馆,也是无可厚非。

你要说他卖国,从文物的“心理属性”上讲,确实有这个嫌疑,毕竟大家会觉得这些文物都是中华文明的产物,不应该离开本国美籍华人捐赠文物。

尤其是在这次捐赠之前,2000年,翁万戈把一大批宋元明清珍稀古籍善本书,通过嘉德公司以45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图书馆美籍华人捐赠文物。虽然这个价格不算贵,但总让人觉得有区别对待的意思。你给中国就要收钱,给美国就不要钱,太厚此薄彼了对吧?

另外在2015年,翁万戈终于无偿捐赠给上海图书馆一批古书,可是其中主要的都是《翁同龢日记》、《翁氏文献丛编》稿本,因此一些人尖锐指出:这是为祖先张本贴金,所以才无偿美籍华人捐赠文物。

而从实际的法律属性上讲,不算卖国美籍华人捐赠文物。因为文物主人是美国人,文物是私人藏品,而且是在1949年之前运出国外的。

为什么要强调1949年呢?新中国建立之后,对文物出境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很多珍贵文物禁止出境,或者禁止永久出境美籍华人捐赠文物。所以我们会看到,有些不法分子想要把珍贵文物卖到国外,只能通过走私的办法把文物运走。而翁家的藏品是1948年运走的,那会儿虽然也有《古物出国护照规则》,可是压根没法认真落实,当年南京政府都没有定他的罪,今天大陆更没办法去追究了是不是?

所以,根据今天的法律,已经无法将这些文物追讨回国,人家怎么样捐赠,我们没法干涉美籍华人捐赠文物。

说了这么多人的事儿,再来说文物吧美籍华人捐赠文物。

假如我们不考虑所有权,中国文物在哪里保存更好?答主觉得,是国内美籍华人捐赠文物。

当前,我国大中型博物馆在保存、保管方面还是可以信赖的,也不大可能再出现上世纪那样大量损毁文物的悲剧(相反,一些中国文物在国外的博物馆反而没有得到妥善保护)美籍华人捐赠文物。

中国的文物留在国内,既能够让中华子孙观赏学习,也是对外展示中国文化的一个实物载体美籍华人捐赠文物。把这些东西打散了拿到世界各地去,并不合适。洋人想了解中国历史,没问题啊,既可以让文物出国展览,也欢迎他们来中国看,这不也是文化交流吗?

作为文物工作者,能做的只有尽量抢救本国珍藏, 让当世少一些卢芹斋式的人物吧美籍华人捐赠文物。